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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福州发电公司获节能专项奖励补贴232万元

2016-04-14 12:013780中国电力网 

近日,国电福州发电有限公司获得福州市2015年第四季度工业稳增长市级节能专项资金232.71万元,有效增加了该公司营业外收入。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关于福州市2015年第四季度工业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福州市从市级节能专项资金切块500万元给福清,专项用于鼓励江阴工业区高能耗企业节能技改项目投入,推进福清市“十二五”节能降耗工作。2015年11月底,福州公司收到上述文件后,认真研究,积极组织申报。对照文件要求,对公司2015年来投运的节能技改非标项目进行梳理筛选,按其选项要求,最终确定有较大的投资及收益的三个项目,及时认真准备了相关支持性材料,按期上报。

项目上报后,福州公司派员主动与经信委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后续进展。2016年1月,该公司对所申报的项目提供证明材料,统计报表等,完成了各类资料的提交工作,随后又根据审核意见和要求,补充了部分材料和一些专业说明。1月底,第三方中介机构来公司进场审核,实际勘察节能项目,检查设备运行状况,核对相关数据。并出具了审核结论,经报请市政府办公会讨论通过审核结果。福州公司最终获得了市级节能专项资金232.71万元。增加了公司收益,为公司完成年度目标各项生产经营指标做出积极的贡献,为“提质增效,增收节支”活动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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