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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国家各部门主要节能环保政策一览

2016-04-05 05:412950|

3月国家各部门发布的重要节能环保政策共有10余条,其中环保部发布5条,发改委或以发改委联合其他部门发布4条,住建部发布2条,工信部发布1条。

环保部发布的重要节能环保政策有5条,具体如下:

1.《关于环境保护部委托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监测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指出,自2016年3月1日起,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改由环境保护部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规定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制定、监测开展、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信息记录和报告等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3.《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

《方案》要求全面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监管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其中指出,大数据建设既要有阶段性,也要有重点突破,并将先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环境信息服务等方面实现突破。

4.《关于开展“十三五”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围绕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建立完善各级环保项目库,提高项目储备能力;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资金到位后,项目能够及时开工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十三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

《方案》主要依据代表性、连续性、多功能性、覆盖范围断面位置具体要求、国界断面、省(市、县)界断面等八项原则设置断面(点位)设置。

发改委或发改委联合其他部门发布的重要节能环保政策有4条,具体如下:

1.《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由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制定。意见提出,到2020年,绿色消费理念成为社会共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奢侈浪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基本形成。

2.《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造林绿化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由发改委、林业局联合发布。意见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各类防护林为主体、农田林网及绿色通道为网络、城镇乡村绿屏为节点的生态防护体系。

3.《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方案》

《方案》由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联合印发。节能环保领域、新能源领域和新能源汽车领域都名列大力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中。方案要求,重点发展高效节能、资源循环利用、先进环保装备,加大先进节能技术创新和示范,加强节能标准宣贯与实施。

4.《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要求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全额收购规划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涉及可再生能源包括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

住建部发布的重要节能环保政策有2条,具体如下:

1.《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是建设海绵城市的重要依据,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要求各地抓紧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设市城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草案。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绿色村庄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中指出,到2025年全国大部分村庄要达到绿色村庄基本要求,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工信部发布的重要节能环保政策有1条,具体如下:

《2016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

《计划》指出,2016年将突出抓好重点用能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管等工作,实施四项重大工业节能监察专项任务,包括: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察、电机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专项监察、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提升专项监察。

另外,3月份国家“两会”顺利召开。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扩大绿色环保标准覆盖面。支持推广节能环保先进技术装备,广泛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大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加快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开展全民节能、节水行动,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把节能环保产业培育成我国发展的一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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