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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办积极推进新能源消纳系列政策落地

2016-05-05 13:333050国家能源局新疆能源监管办

4月27日,新疆能源监管办召开了新疆电网2016年一季度厂网联席会议。会议披露了一季度新疆电网运营信息、电能交易、两个细则执行情况,重点分析了电网内新能源并网运行及发电情况,解读了近期国家出台一系列促进新能源消纳的文件的主要精神,通报了新能源企业发电业务许可证持证情况。

会议指出,新疆区域电力整体形势不容乐观,区内电力需求明显不足,外送电市场需求不旺,电源增速不减,供需矛盾突出,新能源消纳困难。

会议强调,各政府部门和电力企业统一认识,明确目标和任务,多措并举,携手并进,共同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按照任务分工,落实责任,我办正在积极制定实施细则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二是进一步推进新能源的市场化交易,鼓励新能源就地消纳,挖掘系统调峰潜力,我办印发了新能源替代自备电厂调峰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自备电厂和新能源企业意见,预计今年可替代电量约50亿千瓦时;三是加大疆电外送工作力度,积极参与短期临时交易和跨省跨区大用户直接交易,充分利用援疆+市场的方式达成长期政府间中长期外送协议,努力提高新能源外送比例,3-4月已组织了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送湖北的临时挂牌交易、天中直流疆内电源打捆外送挂牌交易,消纳新能源电量12亿千瓦时。四是进一步加大信息披露工作力度,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应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并方便电力市场主体获取。

会议强调,加大煤电项目监管,严控风险。我办将会同自治区和兵团各电力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取消一批、缓核一批、缓建一批”相关政策,有序开发煤电。加大煤电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力度,对于符合淘汰标准的要坚决关停,电网公司予以解网,监管机构吊销发电业务资格。通过对供热机组技术改造,提高热负荷,降低电负荷,给新能源消纳腾出空间,确保系统调峰安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及主要发电集团和重点新能源企业相关负责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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